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如下材料:
1、取保候审申请书;
2、刑事拘留或者逮捕通知书;
3、家属申请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律师代理申请的,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保证人担保的,需提交保证人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
5、犯罪嫌疑人有疾病的,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以及嫌疑人的残疾证明、严重疾病证明、生活不能自理证明、怀孕证明、哺乳婴儿证明等材料。
申请材料备齐后,直接向案件办案机关递交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