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离婚如何分割房产,《民法典》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5-23 10:04:41作者:未知

离婚如何分割房产,《民法典》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是当事人较为关心的问题。

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产权登记谁的名字、谁是房子的出资人,父母是否有出资等都是影响房产实际分割的因素。

下文是对《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全面整理,建议收藏!

一、婚前买房

(一)一人出资

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二)双方出资

1、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

2、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上出资数额,结合公平原则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二、婚后买房

(一)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1、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已经支付全部房款,房屋属与个人财产的转化,算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算作共同财产,实际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二)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1、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只是落在一方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3、落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三、父母出资买房

(一)结婚前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ⅰ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ⅱ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ⅲ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

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3、双方父母均出资ⅰ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ⅱ房子落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

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二)结婚后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ⅰ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除明确约定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外,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ⅱ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双方父母出资ⅰ房子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ⅱ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暂不处理的情况

(一)离婚时尚未取得房本,夫妻一方婚前出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增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这种情况,一般等取得房本后另行起诉。

(二)房本有第三人名字,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有其专业性、复杂性,当事人自己往往难以处理,有不懂之处可以和我聊聊。

本文标签: 房屋  名下  落在  

为您推荐

偷税漏税骗税定义是什么?(偷税漏税骗税定义是什么意思)

偷税漏税骗税定义是通过非法的方式逃避税收的缴纳。但是在行为性质还有适用的法律以及承担的后果方面都是有不同的,比如说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如果偷税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是需要追诉的。

2024-06-16 07:35

法律中规定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吗?

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当然了,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法院是需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之下,同时是需要通知公安机关对此补充侦查,然后再次的提出来。

2024-06-16 07:35

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

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分割。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离婚的情况之下,那么就需要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妥善的协商,并且在协议书当中明确的约定。

2024-06-16 07:34

偷税漏税罪300万怎么处罚? 偷税漏税300万怎么判刑

偷税漏税罪300万将会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来处罚。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201条当中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申报或者不申报的情况之下,数额巨大的,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2024-06-16 07:34

房屋交易偷税漏税违法吗? 房屋交易偷税漏税违法吗

房屋交易偷税漏税违法,且不管是房屋交易,还是在实施其他行为之后偷税漏税都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犯罪。公民只要发现他人存在逃税、漏税的行为,不管刑事罪名是否成立,都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

2024-06-16 07:34

检察院不批捕后法院如何判决(检察院不批捕后法院如何判决的)

检察院不批捕后法院应当是根据所查明的事实,还有就是证据情况来做出合理的判决。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法院作出的判决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人民法院肯定是需要依照《刑法》规定的判决。

2024-06-16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