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名誉权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是什么 名誉权损失赔偿多少

更新时间:2024-05-15 17:38:12作者:佚名

名誉权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是什么 名誉权损失赔偿多少

一、名誉权引起的财产损失赔偿是什么?

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名誉权侵权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1、侵权人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以什么方式侵犯了名誉权。

2、造成了多大范围的不良影响或产生了多少不良影响。

3、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例如,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名誉侵权认定。这里突出既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也致他人名誉受损两个要件,两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4、名誉侵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一般指报刊的印发地和传阅地。侵权行为结果地包括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这样规定无论被告抑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只由原告选择了。

侵犯名誉权的相关有关情形比如当事人主体对于另一方的辱骂等不良言论,要注意的是区分公开或私下的场合,公开进行的辱骂才算是对名誉权的侵犯,私下里的辱骂没有被第三人或其他更多的人听到就不构成名誉权的侵犯问题。

本文标签: 名誉权  公民  不受  

为您推荐

法律上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效力,立遗嘱怎样才有效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具有处分权;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2024-05-29 12:36

离婚后撤诉对原告有什么后果 离婚撤诉后还能起诉吗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等等。

2024-05-29 12:35

离婚后可不可以单方面给孩子改名 离婚后可不可以单方面给孩子改名字

离婚后不能单方面给未成年子女改名字。离婚后,如果需要变更子女姓名,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另一方擅自变更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如果当事人隐瞒离婚事实,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把孩子姓名改了,

2024-05-29 12:35

关于彩礼的哪三个法律问题是需要知道的

3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024-05-29 12:35

情人节送的礼物和红包以后能不能要回来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偿取得财物所有权的行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性的赠与、基于礼节的馈赠,双方互赠的小额礼物或者生活用品,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2024-05-29 12:35

买房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什么(买房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什么呢)

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有没有预售许可很重要。二、注意进行不动产登记或不动产登记的变更。但、约定开放商应该在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四、若发现销售广告的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2024-05-29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