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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被监外执行用带手铐子吗 监外执行要带手腕定位器吗

更新时间:2024-05-05 12:35:16作者:佚名

犯罪分子被监外执行用带手铐子吗 监外执行要带手腕定位器吗

一、犯罪分子被监外执行用带手铐子吗?

监外执行是不用戴手铐的,不过要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如果逃避监督,待监外执行的事由消失后,很有可能就会被收监执行。根据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二、犯罪分子有哪些情形可以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三、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适用条件不同。

缓刑以罪犯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为适用条件,监外执行以法定的不宜收监执行情形为适用条件,即必须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适用的方法不同。

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并要确定一定的考验期,监外执行在宣告判决的同时或刑罚执行过程中都可适用,无考验期,适用的条件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要收监执行。

在我国,监外执行实行的是社区矫正,对于社区矫正的犯罪分子来讲,在社区矫正期间虽然不会佩戴手铐的,也要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定期到指定的地点去报到。监外执行跟缓刑不同,两者的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都有差别。

本文标签: 犯罪分子  相关规定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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