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协议离婚需要注意的事项)

更新时间:2024-04-26 17:38:13作者:未知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协议离婚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协议离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

3、协议离婚不允许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况,约定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不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婚姻机关可不予受理: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主要包含两种情况:

(1)、结婚登记所在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

(2)、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但是已经结婚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2、离婚协议上没有达成一致的。《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且协议必须载明双方离婚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婚姻当事人不能就上述事项达成协议的,婚姻机关可不予受理。

3、单方或双方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的离婚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由于登记离婚需要双方达成离婚意愿一致。因此,要是离婚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处理表达真实意愿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须共同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由此,可以视为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协议。

本文标签: 当事人  协议  两人  

为您推荐

自己的房屋能因好心“暂时”过户到别人名下?

绝对不能。房产登记他人名下风险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过依法在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受到法律保护。协议方式隐名持有不动产的,房产脱离真房主控制,待发

2024-05-11 22:40

婚后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如果在遗嘱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不需要进行分割,但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平均分割。

2024-05-11 22:40

单方面离婚对女方赔偿有什么 单方面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单方面提出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赔偿女方照顾子女、照料老人时所承担的费用和一定的离婚经济补偿,如果是男方存在法定过程情况而导致的离婚,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2024-05-11 22:39

保险收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怎么分?

保险收益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算作个人财产,具体的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是婚内共同财产,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双方协议分割,要是协商不成,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平均分割。

2024-05-11 22:39

【在明精选】媒体房屋征收报道——这个锅律师不背

其一,当初委托律师来帮助维权的,是当地的群众。律师介入一起征地补偿纠纷,本身具有被动性。若无人委托聘请,案件纠纷再严重也与律师无关。其二,律师接受委托后,自然会根据其职业的专业属性来建议当事人通过复议

2024-05-11 22:39

离婚协议补偿款怎么写的? 离婚协议补偿款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款需要如实填写,补偿的金额,补偿的性质,支付的方式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夫妻双方通过签离婚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一个月之后才能领离婚证。

2024-05-11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