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一般遗嘱中债权可以继承吗? 一般遗嘱中债权可以继承吗

更新时间:2024-05-05 17:37:04作者:未知

一般遗嘱中债权可以继承吗? 一般遗嘱中债权可以继承吗

一、一般遗嘱中债权可以继承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是可以继承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是什么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销。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债权也是属于遗产的一种,一般只要被继承者死亡之后,对于债权也是可以由法定的继承才获得,但对于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除外,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如合同之债、债权之债都是可以获得的。

本文标签: 债权  遗嘱  继承人  

为您推荐

天津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有什么?(天津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有什么用)

天津集体户口迁移手续:先去人才借出户口页,办理迁出证明,然后带此证明和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明,最后去接收地开接收证明,去派出所上户口。值得注意的是,想要迁移到当地的,需要有房产。

2024-05-25 00:01

住房补贴是不是共同财产 住房补贴是双方都有吗

住房补贴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住房补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2024-05-25 00:01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些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些什么细节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3、协议离婚不允许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

2024-05-25 00:01

分居的财产怎么处理2022(分居后的财产分割)

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既可以选择协议分割,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也可以选择诉讼分割,法院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2024-05-25 00:01

上下班工伤认定申请条件是什么 上下班工伤认定申请条件是什么意思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还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

2024-05-25 00:01

赠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赠送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024-05-25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