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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更新时间:2024-05-10 12:18:51作者:佚名

2024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2024珠海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上传材料(5月8日至5月22日)

  属市、区政策性照顾类(见附件1附件2),或需提交特殊材料(见附件3)、个人荣誉积分加分(见附件4)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

  如须到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也须在报名期间内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

  严格执行指标生制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要求,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除因户籍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本市就读的学生外,报考“名额分配”的考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珠府办〔2013〕16号)中的“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范畴,需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规定和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精神,已就读初中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中途申请转学的,不享受珠海市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本文标签: 珠海市  指标  普通高中  附件  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