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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经开区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2-09-28 15:43:22作者:未知

邢台经开区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邢台经开区结婚证补办补领

  补领婚姻登记证所需材料

  1、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且档案记载信息与现身份证信息一致。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原结婚证原件(现存的情况下)、三张二寸近期合影照片,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2、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及结婚档案、结婚证与现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请电话咨询具体办理条件。

  咨询电话:0319-363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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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后登记结婚档案查不到怎么办?

  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档案保管部门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可以由当事人书面作出查档情况说明,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户口在一个本上,显示为夫妻关系,村(居)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信。如夫妻两人户口不在一起,在各自户口地村(居)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信,同时提交两名近亲属作出的当事人为夫妻关系的声明(提供证明的近亲属还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3)卫计、房管、公安等部门存档的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等材料。

本文标签: 档案  夫妻关系  结婚证  原件  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