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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宁都水稻生产补贴标准 江西水稻种植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2-10-04 03:45:52作者:佚名

赣州宁都水稻生产补贴标准 江西水稻种植补贴政策

  双季早稻生产补助政策:

  对种植双季早稻,面积相对集中连片达到 100 亩以上规模的,给予种植户每亩 200 元补助。

  早稻集中育秧点补助政策:

  1.湿润育秧连片播种 5 亩秧田以上,可栽大田 50 亩以上的,每亩秧田补助 300 元;

  2.抛栽育秧连片播种 4 亩以上,可栽大田 100 亩以上的,每亩秧田补助 800 元;

  3.机插育秧连片播种 3 亩以上,可栽大田 180 亩以上的,每亩秧田补助 1500 元;

  4.工厂化育秧按每亩大田给予 30 元补助。

  抛荒复耕种植水稻补助政策:

  抛荒复耕种植水稻补助政策:2022年集中流转他人抛荒耕地复垦,用于种植早稻面积达 15 亩(含)以上的农户(合作社、公司、村集体等),按 200 元/亩的标准给予复耕补助,种植补助同上。

  新购农机的奖补政策:

  对宁都县从事粮食生产的种植大户(50 亩以上)和经营主体,购置国家补贴范围内动力在 30KW 以上拖拉机和自走式旋耕机、联合收割机(喂入量在 4Kg/s 以上)、谷物烘干机(生产率在 10T/批·次以上)、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植保无人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 25%的补助,但单台机具各级财政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机价格的 60%,超过的则减少县级补贴额。

本文标签: 秧田  早稻  大田  政策  宁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