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泰安职称评审申请办理指南 泰安市职称评审

更新时间:2024-03-28 13:47:58作者:佚名

泰安职称评审申请办理指南 泰安市职称评审

  一、如何取得职称?

  (1)职称评审。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会议,评审通过取得职称。初级职称评审一般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具体可咨询县(市、区)人社局;省直或市直单位的一般在本单位,具体可咨询本单位。

  (2)职称考试。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或省、市组织的部分职称系列“以考代评”考试,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具体可咨询考试服务机构。

  (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

  二、职称申报评审流程?

  职称申报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流程逐级申报。按照高中初级职称权限,由单位逐级报到评委会办事机构。

  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每年的职称评审申报大体上是每年的6月份左右,12月底前完成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年度评审通知(公告)后,统一启动本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各市和省直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申报评审通知(公告)确定。

  四、申请职称评审的条件、材料及程序?

  职称申报的条件:应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的标准条件,有关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进行查询,或在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材料要求:应根据各评委会组建单位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逐级提交评委会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进行推荐上报前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社会公示。

  五、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初级资格每人次100元;中级资格每人次160元;高级资格每人次360元。

本文标签: 职称  评委会  单位  条件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