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宜昌独生子女证奖励政策 宜昌独生子女证奖励政策文件

更新时间:2024-03-28 17:15:47作者:未知

宜昌独生子女证奖励政策 宜昌独生子女证奖励政策文件

奖励政策

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本文标签: 单位  工作  独生子女  不低于  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