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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烟花禁放区域划分一览(镇江市禁止燃放烟花区域)

更新时间:2024-03-25 12:13:06作者:未知

镇江市烟花禁放区域划分一览(镇江市禁止燃放烟花区域)

  镇江市烟花禁放区域详细

  一,镇江市

  镇江市城市建成区划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边界为:

  市区主城区东从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起,沿京杭大运河、金润大道、沪宁高速镇江支线(S86)至恒顺大道,

  南从恒顺大道(南湖路)西延至茅以升路,

  西从茅以升路、金润大道、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

  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闭合区域。

  新区通港路以东,临江东路以南,烟墩山路以西,港南路以北闭合区域和大港新材料产业园。以上以道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烟花禁放区域图

图源:镇江市人民政府

  2,丹阳市

 

  图源:丹阳市人民政府

  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边界为:

  东从 G42 沪蓉高速与丹界路交汇处起,沿丹界路、麒麟路、金陵西路、泰山溢洪河、九曲河、齐梁路、南二环路、京杭大运河、丹金溧漕河至南三环路;

  南从南三环大桥起,沿南三环路至 241 省道;

  西从南三环路与 241 省道交汇处起,沿 241 省道、丹句路、天元路、丹伏路、 241 省道至北二环路;

  北从北二环路与 241 省道交汇处起,沿北二环路、车站路、G42沪蓉高速、葛丹公路、圣昌东路、齐梁路、 G42 沪蓉高速至丹界路的闭合区域。

  3,扬中市

  东至环城东路、泰镇高速(北起江洲广场,沿环城东路往南至迎宾大道、泰镇高架立交桥,沿泰镇高速往西至滨江大道接口);

  南至滨江大道(东起泰镇高架与滨江大道接口,西至滨江大道与迎江路交叉口);

  西至迎江路、联盟路、新民路(南起滨江大道与迎江路交叉口,沿迎江路往北至迎宾大道,沿迎宾大道往西至联盟路,沿联盟路往北至扬子西路,沿扬子西路往东至新民路,沿新民路往北至宜禾路交叉口);

  北至宜禾路-环城北路(西起新民路与宜禾路交叉口,经明珠广场,东至江洲广场)。

  除上述区域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 政府机关、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

  (二)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

  (三) 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 其他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扬中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句容市

  句容市城区243省道(122省道路口至洪武路路口)、洪武路(243省道路口至人民路路口)、通宁路(洪武路路口至石狮路路口)、石狮路(通宁路路口至宁杭北路路口)、122省道(宁杭北路路口至243省道路口)围成的闭合区域内和党政机关单位驻地、交通枢纽等地全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上述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单位驻地;

  2,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

  3,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小学及幼托机构等;

  4,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安全保护设施及军事设施的保护区内;

  5,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句容市烟花禁放区域图

  图源:句容市人民政府

本文标签: 省道  大道  句容市  滨江  区域